"陈寔晓与梁上君子"是来自南北朝时期范晔的记载,描述的是东汉人陈寔的故事。陈寔为人仁爱,在乡里中,他公平地对待每个人,如果有争讼的情况出现,他总是积极求取公正的判断,并解释清楚事情的曲直对错,让人无怨无悔。据记载,当时有人民甚至发出这样的感叹:“宁为刑罚所加,不为陈君所短。”
故事的另一部分发生在一个岁荒民俭的时期。有一天,一名窃贼夜晚闯入了陈寔的家中,躲藏在房梁上。陈寔暗中发现了他,但他并没有立即行动,而是起来整理自己的衣服,将子孙们召集过来,严肃地训诫他们:“人不能不自勉。不好的人未必本性恶劣,习惯使他们变得如此。比如现在梁上的那位君子。”听到这话,窃贼大惊失色,自己从房梁上跳下来,向陈寔磕头请罪。这个故事警示我们不能因为别人的一次错误就否定他的全部,应该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
译文】
陈寔字仲弓,河南许昌人。出身于寒微之家,小时侯在县里为吏,常常从事一些公差杂役,后来作了都亭的佐官。陈寔立志勤奋学习,不停读书。县令邓邵尝试与他交谈,认为他是个奇才,让他到太学里学习。后来县令又召他为吏,他却隐居躲避到阳城山中。
当时发生了一件杀人案,同县的杨吏怀疑是陈寔,县里于是逮捕囚系他,鞭笞拷问没有得到证据,而后才放出来。等到他当了督邮,还暗中嘱托许昌县令,以礼召见杨吏。远近的人听到这件事,都赞叹佩服他。后来又调任太丘县令。
陈寔修养德行,追求为政清静,百姓因此得以安居乐业。邻县有要来投奔的人,陈寔就训导解释,晓谕他们,把他们交给有关官员让他们回到各自的居地。县里官员担心有人打官司,禀告陈寔要禁止。陈寔说:“打官司是为了求得公正,(如果)禁止它,道理将如何表明??希望你不要限制他们。”有关官员听到这件事,感叹说:“陈君说话到这样地步,怎么会被别人埋怨呢?”县里终于没有人来打官司。
等到后来逮捕党人,事情也牵连到陈寔。其他人为了免罪大多逃避,陈寔说:“我不到监狱里,大家就没有依靠。”于是自请囚禁。后来遇到赦免才得以放出。
灵帝初年,大将军窦武征召他为下属官员。当时中常侍张让权倾天下,张让的父亲死了,要归葬许昌,虽然全郡的人都来了,但没有一位名士前往,张让感到很羞耻,陈寔一人去吊唁。等到后来又诛杀党人的时候,张让感谢陈寔,因而宽恕保全了许多党人。
陈寔在乡间,以平和的心对待事物。百姓争着打官司时,陈寔判决公正,告诉百姓道理的曲直,百姓回去后没有埋怨的。大家感叹说:“宁愿被刑罚处治,也不愿被陈寔批评。”
当时年成不好,民众没有收成,有小偷夜间进入陈寔家里,躲在房梁上。陈寔暗中发现了,就起来整顿衣服,让子孙聚拢过来,正色训诫他们说:“人不可以不自我勉励。不善良的人不一定本性是坏的,(坏)习惯往往由(不注重)品性修养而形成,于是到了这样的地步。梁上君子就是这样的人!”
小偷大惊,从房梁跳到地上,跪拜在地,诚恳认罪。陈寔慢慢告诉他说:“看你的长相,也不像个坏人,应该深自克制,返回正道。然而你这种行为当是由贫困所致。”结果还赠送二匹绢给小偷。从此全县再没有盗窃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