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验槽参与单位与验收内容用李四德老师的话概括一句口诀“监工察设计,高位不尺力”。
2.验槽有五大责任主体参与,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验收内容有基坑标高、基坑平面位置、不良土质存在情况、基坑开挖尺寸、地基承载力。即“监工察设计,高位不尺力”
建筑基槽开挖结束后,需要对其实际情况与勘测结果比较,并对基槽开挖的质量进行检验。 其具体工作包括:
1、对基底的土质类别及状态进行鉴别,判断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检查基底是否有不良土质存在,如淤泥、暗河流沙、松土坑、洞穴等。
3、检查基底土质是否扰动。
4、基槽验收应由承包商、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五方代表共同参与进行,并请质量监督站抽查。对土质有争议的,可到法定检验部门检验鉴定,经检验符合要求后,填写验收意见及签证。
地基验槽尚应检查下列资料:
工程地质资料;
基础工程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
施工组织设计的土方施工部分;
地基不良土记录及处理方案和验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