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是社会的产物,具有社会关系的一般特点,它遵循社会关系的一般原则,如相互尊重、平等互助等。但作为以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目的的教师与家长的关系,毕竟属于一个特殊领域的人际关系,它有着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社会关系,其特点如下:
以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轴心。教师与家长,作为关系的双方,可以说,没有孩子的受教育,就没有这一层关系的存在。在孩子未接受教育之前,在孩子没有接受特定的“这一个”教师的教育之前,这种关系根本就不存在。所以,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也是一种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