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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降书内容(日本投降书原文 内容)

日本投降书内容(日本投降书原文 内容)

更新时间:2024-04-05 05:49:28

日本投降书内容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接受《波茨坦公告》。全文如下:

我们谨奉日皇、日本政府与其帝国大本营的命令,并代表日皇、日本政府与其帝国大本营,接受美、中、英三国政府元首7月26日在波茨坦宣布的,及以后由苏联附署的公告各条款。以下称四大强国为同盟国。

我们兹宣布日本帝国大本营及在日本控制下驻扎各地的日本武装部队,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

我们兹命令驻扎各地的一切日本武装部队及日本人民,即刻停止战事,保存一切舰艇、飞机、资源、军事及非军事的财产,免受损失,并服从同盟国最高统帅,或在他指导下日本政府各机关所要求的一切需要。

我们兹命令日本帝国大本营,即刻下令日本的一切武装部队及不论驻在何地的日本控制下的武装部队的指挥官,他们自己及他们所率的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

我们兹命令一切民政的、军事的与海军的官员,服从与实行盟国最高统帅认为实践这一投降所适当的一切宣言、命令与指令,以及盟国最高统帅及在他授权下所颁布的一切宣言、命令与指令,并训令上述一切官员留在他们现有职位,除非由盟国最高统帅或在他授权下特别解除职务者外,继续执行非战斗的职责。

我们兹担承日皇、日本政府及其继承者忠实实行波茨坦公告的各项条文,并颁布盟国最高统帅所需要的任何命令及采取盟国最高统帅所需要的任何行动,或者实行盟国代表为实行波茨坦公告的任何其他指令。

我们兹命令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即刻解放在日本控制下的一切盟国军事俘虏与被拘禁的公民,并给予他们保卫、照料,维持并供给运抵指定地点的运输工具。

日皇与日本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力,将服从盟国最高统帅,盟国最高统帅将采取他们认为实行这些投降条款所需要的一 切步骤。

日本投降后,同盟国同意日本在全国公民投票有三分之二同意即可保留天皇制度,同盟国军队驻扎日本(也就是日本投降后美国46万大军陆续登陆日本),日本禁止研发核武器,生化武器等各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日本军队禁止在本土意外驻扎,而且改名为日本自卫队,无条件将台湾,澎湖列岛等还给中国。

1945年9月2日发表,主要内容:代表日皇、日本政府与其帝国大本营,接受波茨坦宣言和苏联附署的公告各条款,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命令驻扎各地的一切日本武装部队及日本人民,即刻停止战事,保存一切武器、军事及非军事的财产,免受损失;命令一切民政的、军事的与海军的官员,服从与实行盟国最高统帅授权下所颁布的一切宣言、命令与指令;命令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即刻释放在日本控制下的一切盟国军事俘虏与被拘禁的公民;日皇与日本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力,将服从盟国最高统帅,盟国最高统帅将采取他们认为实行这些投降条款所需要的一切步骤。[5]

中文名日本投降书

发布投降时间1945年8月15日

发布者日本裕仁天皇

历史时间

1945年8月15日

降书全文

中、美、英等国再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3](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1945年7月26日于波茨坦发出。(一)余等美国总统、中国国民政府主席、及英国首相代表余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意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此次战事。(二)美国、英帝国、及中华民国之庞大陆海空军,藉由西方调来之军队及空军,业已增强多倍,即将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联合国之决心之支持及鼓舞,对日作战,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三)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此种力量,当对付抵抗之纳粹时,不得不将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摧残殆尽。然现在(1945年)集中对付日本之力量,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量。吾等之军力更加以吾人坚决之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实施,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终归全部破坏。(四)现应即早决定,日本是否仍应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之境之军人之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六)吾人坚信,若不将穷兵黩武之军国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能产生。故决将欺骗及误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之政权及势力,永远以扫除。(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有确定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经盟国之指定,必须占领,俾吾人在本公告所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九)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十)吾人无意奴役日本人民,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成立。(十一)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之工业不在其内。为此目的,可准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十二)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即撤退。(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以此种行动有意实行予以适当之各项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引自《国民政府国防部二厅档案》《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受降纪实》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出版发行: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6月北京第1版日本政府致中美英苏政府电(1945.08.15)一、关于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之各项规定事,天皇陛下业已颁布赦令。二、天皇陛下准备授权,并保证日本政府及日本大本营,签订实行波茨坦宣言各项规定之必需条件。天皇陛下并准备对日本所有海陆空军当局,及在各地受其管辖之所有部队,停止积极行动,交出军械,并颁发盟军统帅部所需执行上述条件之各项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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