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的情感侧重点在自己,对方只是符合我们的审美标准,我们潜在的本能表示满意。当我们对一个人有好感的时候,就会不断地想创造机会来接近他对方,来强化、享受内心这种由对方带来的愉悦感,这种强化行为不仅仅局限于人,同样对于自己喜欢的歌曲、电影、书籍以及别的爱好亦是如此。
“喜欢”一个人,更多的是自我感观,即使没有感情基础也可以很容易喜欢一个人,也就是所谓的对上眼。
“爱”一个人的情感侧重点在对方,对方是我们情感的载体。“爱”是一种强烈的感情,既然是强烈的感情,那么必须先要有感情,再由感情来升华。所以“爱”需要有感情基础,需要在特定的彼此相处的环境中坛酿而出。
“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喜欢是向你伸出手,爱是紧紧握住你的手。喜欢是“想靠近”,爱是“离不开”。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折下来,爱一朵花就为她浇水。喜欢是得到的欢喜,爱是给予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