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发展是客观存在的、普遍存在的:发展是社会和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是客观存在的自发运动。在任何物质对象的内部和外部都存在着各种发展和变化的因素和条件,促使事物不断发生变化和发展。
2. 发展的基础是矛盾:发展是由矛盾推动的。矛盾是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它既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也是发展的限制和转折点。只有在矛盾的推动下,事物才能发展和进步。
3. 发展的方向是普遍向上的:发展的方向是朝着更加高级、更加复杂、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这是社会和自然界普遍趋势,是人类历史进步和自然界演化的必然规律。
4. 发展的过程是不平衡的: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和不同阶段间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因此,不同的事物在同一时间和空间中,发展的速度和水平是不同的。
5. 发展是曲折的、循环的: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顺利前行的,而是具有曲折、暂时倒退等现象。发展是循环的,每一次的发展都是新的循环,但每一次循环都是在上一次循环之上往前发展的。
6. 发展是多元的、综合的:发展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它涉及到自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是一个综合的、多方面的发展过程。各方面可相互促进、互相依托和相互制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