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员是负责监督和管理井下作业安全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负责对井下作业区域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发现和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风险评估。
2. 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制定和完善井下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员工严格遵守。包括安全操作程序、紧急救援预案等。
3. 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和开展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监督和指导:监督井下作业的实施过程,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建议,预防事故的发生。
5. 事故调查和分析:在发生事故或安全事件时,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管理:负责井下作业所需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和配备,确保其完好有效,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
7. 安全记录和报告:负责井下作业的安全记录和报告,包括隐患整改情况、事故报告等,及时向上级报告和汇总。
8. 安全督导和审核:参与井下作业的安全督导和审核工作,确保作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总之,井下安全员的职责是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培训,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
答: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策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
2、熟悉有关图件、安全防范措施等,增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整体安全环节指挥、布置得当。
3、下井前必须检查随身携带的光学仪是否符合规定。
4、严格执行请假和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迟到、早退。
5、必须提前入井,要确保本人的自身安全,认真检查所辖巷道内的“一通三防、工作面的瓦斯,符合规定方可人员进入。
6、严禁瓦斯超限作业,若超限必须撤离全部人员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认真填写瓦斯日报,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督促支护工经常敲帮问顶。
8、井下盲巷必须立即指定专人进行严实关闭,并抹面和挂牌,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不准停风作业和微风作业。如有盲巷未关闭导致发生事故,视情节给予处罚。
9、工作面过断层、老窑、冒落区时,未采取前探支架的,必须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10、在当班期间如发现透水等突出预兆及险情,必须立即撤出受威胁地点的作业人员。
11、井下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进行灭火,火势过大,灭不了火,立即撤出人员,并上报矿领导,请矿山救护队帮助。
12、经常协助安全副矿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存在的隐患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