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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违是什么(中央对两违的政策)

两违是什么(中央对两违的政策)

更新时间:2024-03-23 06:31:10

两违是什么

“两违”是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违法用地是行为人违反土地、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使用、出让、转让、买卖、交换、租赁、破坏土地及其他违法用地的行为。违法建设是指行为人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或未按批准的条件建设的行为。具体指: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进行建设的。

“两违”即“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指的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行为,具体包括:

1.违反《土地管理法》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或超越批准权限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占地行为,包括违法用地、违法占地、改变用地性质和用途或侵占农村集体用地、耕地、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

2.违反《城乡规划法》,在城市、镇和乡村规划区范围内,未依法取得城乡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或不符合许可规定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或经过审批但不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

3.违反《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公路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水污染防治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建(构)筑物的行为,包括:侵占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建设,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以及在堤防、护堤地、河滩地建设建(构)筑物和设施,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地面建筑物或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以及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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