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职务有局长,副局长,书记,调研员和普通的科员。
工作: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区县(自治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 实施。
水利局职务有局长,副局长,书记,调研员和普通的科员。
工作: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区县(自治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