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代词】他,她,它(们)。例:
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
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之:它,指狼。)
⑵翻译为:的。例:
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⑶【动词】往,到......去。例:
①如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⑷这,此。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②其上以构脂、腊和氏灰之类昌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⑸作宾语前置(倒装句)的标志。例:
①何陋之有?
②宋何罪之有?
⑹用在主谓结构中,表示了,消句子独立性。例: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⑺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翻译。例:
①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②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
之的基本字义
1、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2、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6、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7、往,到:“吾欲之南海”。
(一)代词,在句中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第一人称代词,可译为“我”“我们”如:“君将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说》)之:代“我”。
2.第三人称代词,可译为“他(他们)”“她(她们)”如:“遂使之行成于吴。”(《勾践灭吴》)之:代大夫文种。
3.近指代词,可译为“这”如:“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师说》)之:这样的
4.代事。如:“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烛之武退秦师》)之:代“阙秦以利晋”这件事。
5.代物。如:“虽有槁暴,不复挺者,使之然也。”(《劝学》)之:代木。
(二)结构助词,分以下几种情况
1.定语的标志。用于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可译为“的”,有时不译。
如:“是寡人之过也。”(《烛之武退秦师》)之:可译为“的”。
2.宾语前置的标志。为了强调宾语,有时借助“之”把宾语从动词后提到动词的前面。
如:“夫晋,何厌之有?”(《烛之武退秦师》)“之”把动词“有”的宾语“何厌”提前到了动词前。
3.定语后置的标志。
①“中心语+之+定语”的格式。
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劝学》)“利”“强”分别作中心语“爪牙”“筋骨”的定语。
②“中心语+之+后置定语+者”的格式。
如:“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马说》)“千里”作“马”的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