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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年收入)

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年收入)

更新时间:2024-05-06 22:20:46

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标准

上海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同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人户以上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三万元(含三万元),两人户籍以下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3万元(含3.3万元),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辆除外),家庭成员无非租住类房屋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名下仅有一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两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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