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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九民纪要》名义上不是司法解释, 但实际对法院审理资管纠纷所产生的影响恐怕不会亚于司法解释。
关于《九民纪要》的法律效力, 最高院强调,纪要不是司法解释, 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但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的理由时, 可以根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说理。《九民纪要》虽然不是部门规章这类正式的监管规则, 但所确定的“红线”也是绝对触碰不得的, 毕竟最高院都出文统一裁判规则了, 下级法院“顶风作案”逆着最高院的意思作出相反的判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九民会议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