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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的最小知悉范围

国家秘密的最小知悉范围

更新时间:2023-04-21 09:41:48

国家秘密的最小知悉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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