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平均1:3或者1:4的配比,即一个公务员大约配备三到四个事业编的比例计算,意味着50万人口规模的县公益类事业机构的在编人数将达到5000-6000人,多的或达到7000人。
根据编制来核定。公务员编制10人以下的局也有,编制在20-30的比较普遍。大单位公务员编制50-100的也有。(财政、工商、国土等)
一个县的公务员编制人员大概在2000-3000人(在职)。
依据全国平均1:3或者1:4的配比,即一个公务员大约配备三到四个事业编的比例计算,意味着50万人口规模的县公益类事业机构的在编人数将达到5000-6000人,多的或达到7000人。
根据编制来核定。公务员编制10人以下的局也有,编制在20-30的比较普遍。大单位公务员编制50-100的也有。(财政、工商、国土等)
一个县的公务员编制人员大概在2000-3000人(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