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中国古代官名。商周时为史官。秦代御史兼掌监察,开监察机关之端。御史大夫为最高监察官和副丞相,下设御史中丞、侍御史、监御史等。汉初沿秦制,但改御史中丞为御史中执法。三国两晋南北朝时,设御史中丞,其下因事而设若干御史。监察御史,唐宋为八品,明初为正九品,后升正七品,清朝沿制。
御史的职责:秦代始用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文书等。西汉沿用,御史,丞相,太尉称三公,秩中二千石 职务类似后来的尚书,此为出汉之情。
御史掌管监察,主管并非御史而是其下的中丞,东汉改为司空,西晋后布置御史唐复用,专掌管监察执法宋朝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