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方法如下:
(1)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
(2)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
(3)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4)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
2、法律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包括,记过,警告,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其中,警告期限为六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