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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南华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

南华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南华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

更新时间:2024-03-12 11:06:44

南华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

1.学位课平均分80分及以上,所有课程均无重修或补考;

2.国家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英语学位课程成绩≥85分,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八级。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及南华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正式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全英文学术论文。

(三)科研创新创业能力要求:

科研创新或社会实践能力突出,具有发展潜力,提出了原创性学术观点或新工艺、新技术或在其他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符合所列参评条件者。

1.硕士研究生参评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南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以南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排名前三)。

(4)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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