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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带病回乡补助(江苏省带病回乡补助标准)

怎么申请带病回乡补助(江苏省带病回乡补助标准)

更新时间:2024-03-11 10:21:44

怎么申请带病回乡补助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申报登记。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出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到指定的医院对其服役期间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由医院直接送交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时,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整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基本信息,签署申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3.

审批报备。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医院检查结果、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意见和所属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通知当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给定期生活补助及享受相关待遇,并将每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情况于次年1月15日前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逐级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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