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环保监测制度:很多企业,对自己的“三废”排放心里没有底,因为从来没有进行过系统监测,甚至连监测的设备、人员和技术条件都没有。因为没有基础数据,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环保决策根本无从谈起。企业要配备必要的设备、人员和技术条件,对污染物内、外部排放点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和生产控制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生产控制和污染治理装置的控制。监测数据也是我们落实环保责任制和判断异常排放的依据。
管理好污染治理装置,要建立排放许可证制度,从制度和技术层面进行控制,尽量减少排放、减少环保装置的运行负荷。
(1)政府要通过开征各种环境税、进行排污收费、 环境押金等制度, 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迫使企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2)政府在政策资金方面要对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给予支持。在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使用税等方面对环保产业给予优惠, 还应在绿色产品的开发、 研制与投产过程给予资金的支持。通过开征绿色税, 完善绿色奖励政策, 实行绿色企业可享有减免税、 优惠贷款、 加速折旧、 发行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鼓励企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3) 要大力培育绿色市场。 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促进绿色需求, 引导绿色消费。要引导企业了解市场需求, 开发生产适合市场的绿色产品, 建立绿色渠道, 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淘汰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产品, 大力发展低消耗、 无污染、 节约资源的绿色产品。
(4) 建立各级绿色管理机构。我国应成立综合性的绿色产品管理组织,使它不但能制定完善的“绿色标志” 制度, 还能广泛深入地宣传环保知识,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向各企业决策者和消费者宣传生态环境重要意义, 提高全社会的绿色意识; 开展多种环境保护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促进和监督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
(5)制定绿色标准,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为规范我国绿色产品市场,政府要严格按照 ISO14000系列标准, 建立科学的环境评价体系。实行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法, 从产品原材料选择、 生产、 使用、 废弃或回收整个过程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来作出评价, 制定出客观、 公正、 统一的评价标准与方法。
(6)实行绿色科技政策。政府要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鼓励企业积极发展新科技、新工艺、 新创造,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实用的绿色新产品的速度, 推广绿色技术, 限期淘汰消耗资源高的落后技术, 加强对资源的综合利用、 重复利用、 循环利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