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8类包括:
一、爆炸品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三、易燃液体
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
六、有毒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腐蚀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1.防止燃烧、爆炸系统的形成
(1)替代
(2)密闭
(3)惰性气体保护.
(4)通风置换.
(5)安全监测及连锁。
2.消除点火源
能引发事故的火源有明火、高温表面、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气、静电火花、化学反应热、光线照射等,具体做法有:
(1)控制明火和高温表面
(2)防止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
(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采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电气火花。
3.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
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包括阻火装置、阻火设施、防爆泄压装置及防火防爆分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