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明确,按照《临沂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中心城区2021—2022年采暖季应于2022年3月20日结束。因近期气温下降,为提高群众居家舒适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中心城区供暖时间延长5天,即停暖时间由3月20日延后至3月25日,延长供暖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加收取暖费。
公告中明确,按照《临沂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中心城区2021—2022年采暖季应于2022年3月20日结束。因近期气温下降,为提高群众居家舒适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中心城区供暖时间延长5天,即停暖时间由3月20日延后至3月25日,延长供暖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加收取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