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保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五级,主要依据系统受破坏后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目前1级系统因影响小,基本不需备案;5级系统目前还不存在,只是理想状态。这里主要介绍2-4级
2级:受到破坏,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需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保工作进行指导。
3级:受到破坏,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需国家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4级:受到破坏,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需国家监管部门进行强制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