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甲法是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
保甲法规定,乡村住户,每十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
王安石实行保甲法的目的:
第一是“除盗”
第二是“与募兵相参”,部分恢复征兵制
第三是“省养兵财费”(《长编》卷221熙宁四年三月丁未)。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仁宗庆历进士。
保甲法,王安石变法之一。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十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