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监督执纪力度不够的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加强纪律审查机关的组织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纪律监督职能,全面落实监督执纪主体责任。
2.完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公安、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信访办结案件信息共享和联合查处机制,打通信息壁垒,提升监督执纪效果。
3.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常规监督的作用,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对存在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依法快速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
4.提高监督执纪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干部培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纪律观念,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监督力度不够的整改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分管责任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好整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成立整改责任小组,按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按时限、按要求逐一销帐。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按时上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总结。
2.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效果。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整改方案抓好各项内容的整改落实。镇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检查指导,对整改进展情况要及时跟进督查,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提出建议意见,确保整改效果。
3.
注重经验总结,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单位在落实各阶段整改内容同时,要注重对整改工作的总结,对工作实践中取得的经验,要形成规范的制度机制,并长期坚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