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不够,不可以。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文件规定,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申请人应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统考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统考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件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