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生活电价
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一户一表居民可选择是否执行谷峰电价政策,用户选择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二、深汕特别合作区电价
深汕特别合作区按汕尾市电价标准执行,居民谷峰平电价按照“先分时、后阶梯”计算,居民阶梯电价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三、工商业电价
娱乐业用户按相应类别用电平期电价执行,普通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的商业及其他用户执行平期电价,蓄冷空调用电谷期电价按0.21366875元/干瓦时执行,3001kVA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大量用电或高需求用电类别。
深圳市工商业用电的高峰时段为9:00-11:30、14:00-16:30、19:00-21:00,平时段为7:00-9:00、11:30-14:00、16:30-19:00、21:00-23:00,低谷时段为23:00至次日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