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开始
是从2003年开始的,那时候只是在一部分地区实行试点。后来慢慢扩大到全国范围。首先是以家庭为单位,每户每年只交10元钱。那个时候称为新型合作医疗。后来以个人为单位每人每年交10元,慢慢的每年上涨,报销比例也一年比一年高。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从2003年开始的。
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
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这是中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