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生统一考试须参加以下三类项目的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球类,体能考试和素质类选考项目,不设必考项目,适当降低耐力跑(游泳)和引体向上(男)的要求。体育中考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65分,其中统一考试55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10分,计入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
1、球类(25分):①排球、②足球、③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④篮球一分钟投篮。“4选1”在原来的基础上不变。
2、体能考试项目(5分):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
3、素质类考试项目(25分),把原来必考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100米游泳)调整并入素质选考项目:①立定跳远、②一分钟跳绳、③实心球、④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或100米游泳。选考项目由“三选一”调整为“4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