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是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于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正式创立,初建时仅三旗:黑旗、白旗、红旗。
1614年因“归服益广”将四旗改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并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皇太极继位后为扩大兵源在满八旗的基础上又创建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其编制与满八旗相同。
满、蒙、汉八旗共二十四旗构成了清代八旗制度的整体。
满清入关后八旗军又分成了禁旅八旗和驻防八旗。
从明万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建立,直到清崇德七年才完成八旗组织三个部分二十四旗的组织建设,八旗每一旗下都包括满洲、蒙古、汉军三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