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钗之年。
年龄代称,古人指女子十二岁的年龄。 女子12岁称金钗之年,13岁称豆蔻年华,15岁称及笄之年,16岁称碧玉年华,20岁称桃李年华。
舞勺之年意思是指男孩子13至15岁。期间学习勺舞。根据<礼记>的记载:勺,一种乐舞,古未成童者习之.舞勺指未成童者学习勺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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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在年龄的称呼上特别讲究。比如豆蔻年华、弱冠之年、杖朝之年等等,都是形容人的年龄。除此之外,古代人的年龄称呼上还划分了男女。比如前边提到的“豆蔻年华”一般指女子十三四岁,“弱冠之年”则用来指代男子二十岁的年纪。
而金钗之年一般是指女子十二岁的年纪。在古代,女孩子到了十二岁的年纪要带钗,所以后来金钗就成了女孩年纪的代称,金钗之年也特指女子十二岁。 金钗之年的说法最早见于南朝梁•武帝所作的《河中之水歌》,诗曰,“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
大意是说,这些女子头上的钗饰非常多,脚下踩的是五色纹彩职称的鞋子。因为在古代,女子出嫁得比较早,一般在及笄之后就开始嫁人,所以在正式出嫁前,就得先找好婆家。因此,女子在十二岁到十四岁这个年纪的时候,就开始打扮自己,以求能嫁得如意郎君。
金钗之年,指的是妇女插于发髻的一种金制首饰,由钗头和两股簪子合成。女子12岁,又称金钗之年,因为古代的女子,十二岁开始戴钗、梳妆。
对于12,中国文化格外青睐,一年有12个月,生肖有12种动物,古乐有十二调。12被赋予一个周期的标志,也意味着成熟。于是,12岁便象征着告别童年、青春来到,也预示着从此便和成熟与美结下了不解之缘。
而同样象征女性美的金钗这一美好的事物进入了已满12岁的女子的生活之中,“金钗之年”便由此而来。据说,在古代,女子12岁时要在头上佩戴钗饰,家中为了庆祝女孩子告别童年,会送给女孩子一只金钗作为礼物,故称12岁为“金钗之年”。
最早将金钗与十二并列来源于一个故事。南北朝时,在洛阳有位女子名叫莫愁,美丽动人、才情出众,在十五岁的时候嫁给了富贵之家的公子卢郎,婚后生活条件也是优越无比,让人十分羡慕。但莫愁并不迷恋富贵生活,依然渴求着真正的爱情,心中仍不能忘记东边邻居王姓男子。
这个故事在南北朝流传甚广,《河中之水歌》这首有名的南朝乐府民歌便为此而作。作者不可考,但题为梁武帝萧衍所作,其中形容莫愁富足生活的“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这一句描写则第一次将金钗与十二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此后以“金钗之年”来形容女孩子1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