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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物品存放原则

一次性物品存放原则

更新时间:2024-03-28 10:51:07

一次性物品存放原则

贮存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是经生产厂家消毒灭菌合格后进入医院的,不同于一般的产品,不能随便放置。各医院应按其要求,设置专库独立存放。

1.库房应设在供应室的清洁区内。室内空气洁净,装有空气消毒设备,定期消毒,使空气细菌数≤500cfu/m3,温度保持在20℃±2℃,相对湿度保持在60%±10%,通气良好,有专用的存放物品架,物品架要求距地面20cm,距天花板50cm,距墙壁5cm。

2.保管人员应将不同种类、不同型号物品,分别放置。认真登记到货时间、数量品名、型号、过期时间,准确掌握各类、各型号器具的供应量和有效期,合理安排供应。

发放

为确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合格使用,并保证使用后的器具不流入社会,造成医源性污染,消毒供应室应切实把好发放关。

1.消毒供应室根据各科室的需要,分类、分型号为科室确定供应基数,每日按时下送下收。

2.各科室使用过的器具应使用有效消毒液做初步消毒,去掉血迹、药液、胶布后,方可进行交换,严禁随意丢弃造成污染。

3.所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均在存放库房打开大包装,以中、小包装进入下送车或无菌物品发放室。发放时应注意小包装是否完整,有效期是否清楚。杜绝过期或破损器具进入临床。

4.临床科室对消毒供应室所供应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交接手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严格实行以旧换新,尽量做到发出的物品与回收的物品数量相等。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持有使用过的并经初步消毒处理的器具进行交换,否则不予供应。

是指一次性医疗器具用后必须毁形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应严格把好回收销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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