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天津医科大学眼科教授王延华与流行病学教授耿贯一首次向全国倡议设立爱眼日,倡议得到响应并将每年的5月5日定为“全国爱眼日”。
1996年,卫生部、教育部、团中央、中国残联等12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爱眼日活动列为国家节日之一,并重新确定每年的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
1992年,天津医科大学眼科教授王延华与流行病学教授耿贯一首次向全国倡议设立爱眼日,倡议得到响应并将每年的5月5日定为“全国爱眼日”。
1996年,卫生部、教育部、团中央、中国残联等12个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将爱眼日活动列为国家节日之一,并重新确定每年的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