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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太庙制度(清朝配享太庙二十六人)

清朝的太庙制度(清朝配享太庙二十六人)

更新时间:2024-03-02 19:56:44

清朝的太庙制度

“配享太庙”是指皇后、宗室、功臣的神位在皇帝的批准下也可以被供奉在太庙,这是无上的荣耀。

太庙是中国古代皇帝的宗庙,是供奉皇帝先祖及历代皇帝的地方。

由于太庙是皇帝一家直系的专门祭祀场所,所以一般只有皇帝的先辈可享此殊荣。一般的皇亲还不行,必须是近亲或有功于江山社稷的皇亲,还有有大功于社稷的臣子,经皇帝允许也可在死后享用太庙的待遇,这些臣子死后将是以郡王之礼厚葬。

清朝唯一一位死后配享太庙的汉臣是张廷玉,雍正十三年,雍正皇帝病危,将张廷玉提为顾命大臣,并留下遗诏,等张廷玉百年之后要配享于太庙之上。

明清两代皇帝祭奠祖先的家庙,始建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间),是根据中国古代“敬天法祖”的传统礼制建造的。大殿两侧各有配殿十五间,东配殿供奉着历代的有功皇族神位,西配殿供奉异姓功臣神位。大殿之后的中殿和后殿都是黄琉璃瓦庑殿顶的九间大殿,中殿称寝殿,后殿称祧庙。此外还有神厨、神库、宰牲亭、治牲房等建筑。

由于太庙是皇帝一家直系的专门祭祀场所,所以一般只有皇帝的先辈可享此殊荣。一般的皇亲还不行,必须是近亲或有功于江山社稷的皇亲,还有有大功于社稷的臣子,经皇帝允许也可在死后享用太庙的待遇,这些臣子死后将是以郡王之礼厚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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