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徽派小院四合院不属于大产权。根据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住宅用地使用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天津徽派小院四合院属于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不属于大产权。
天津徽派小院四合院是否为大产权取决于其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大产权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所有权也随之归属于产权人的权利,而小产权则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的权利。
因此,如果天津徽派小院四合院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个人,则可以认为它是大产权。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