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功奖章可以随身携带上飞机,但是对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重量有所限制。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五)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乘坐飞机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着托运的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2、爆炸物品类。
3、管制刀具。
4、易燃、易爆物品。
5、毒害品。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6、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7、放射性物品。
8、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可能干扰飞机上种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