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证明的正确格式一般写在证明正文结尾语,单独一行,空两格,无符号。证明信是机关,团体证明有关人员身份或某件事情的真实情况时所写的专用书信。
常用的证明信有三种:
第一种、作为材料,存入档案的证明信。
第二种、证明丢失证件等情况属实的证明信。
第三种、作为随身携带的证件用的证明信。
证明信的格式:
1、标题
在第一行中间冠以“证明”或“证明信”字样,或写明“关于×××同志同学××情况或问题的证明”。
2、称呼
另起一行顶格写上需要此证明的单位名称,之后加冒号。
3、正文
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明事项的全部事实,写完所证明之事项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特此证明”。
4、署名,日期
在正文右下方署上证明单位或个人名称或姓名,写上证明的日期,并由证明单位或证明人盖公章或私章,签名,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