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信的格式中,落款处的名字通常应该与开头的称呼相对应,表示写信人的身份。通常情况下,无论是否使用真名,落款处的名字都应该与开头的称呼一致。
例如,如果信的开头称呼是“亲爱的张先生”,那么落款处的名字就应该是“张先生”。如果开头的称呼是“亲爱的李老师”,那么落款处的名字就应该是“李老师”。
当然,如果写信人希望在落款处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可以在名字前加上“本人”,例如:“本人李明”。
总的来说,书信的格式并没有严格的规定,重要的是保持一致和清晰。
别人的名字,不然就是你自己写了,而不是帮别人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