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
1903年,我国在湖北武昌创办了第一所教育机构——湖北幼稚园,1904年清政府将其改名为武昌蒙养院。
他是为了满足民众变革的要求以维护封建统治,由清政府创办的。 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取得了传教、办学的特权,中国最早的幼儿园是由外国传教士创办的。据林乐知所著《五大洲女塾通考》第十集记载,光绪28年(1902),基督教各会在华建立学校中有小孩子察物学堂(幼稚园)6所,学生194人,其中女生97入。这些虽有平民性、计划性、目的性的幼儿教育机构却不具有中国自身的“民族性”,因而不能将它们看作是中国公共幼儿教育机构的肇端。
中国自己设立的具有公办性质的幼儿教育机构是在光绪29年8月(1903年9月),由两湖总督张之洞擘画,湖北巡抚端方主持的湖北幼稚园。该园设于湖北武昌阅马场,它是中国第一所公办的幼儿教育机构,标志着中国幼儿教育近代化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