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机组(公司机组和乘务员分开准备)在公司开准备会,主要是拿飞行资料、飞行计划、天气、通告,阅读核对以上资料,讨论一下最近行业内出的事故,半个小时后坐车去机场。

上飞机后机长穿着反光背心下飞机做机外检查(主要看飞机的外表有无异常),副驾驶检查驾驶舱基本设备(氧气、逃生斧、逃生绳等),然后在飞行管理计算机内输入飞行计划(要输入很多东西,太过专业不再赘述了)。机长做完机外检查后核对副驾驶输入的飞行计划,副驾驶再次进行机外检查。

旅客登机完毕,机长和副驾口头叙述飞行计划以及起飞滑跑和起飞后的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主要是做最后的核对和紧急情况复习),之后副驾向塔台申请放行许可,依据放行许可修改一下飞行计划。飞机推出,机长起动发动机,启动完申请滑行,按照塔台给的滑行路线滑行到跑道外等待进跑到许可。进跑到后等待起飞许可。
航空安全主要包括飞行安全、航空地面安全和空防安全。
1、飞行安全:在航空器运行期间不发生由于飞行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等事故。
2、航空地面安全:围绕航空器运行而在停机坪和飞行区范围内开展生产活动的安全。防止发生航空器损坏、旅客和地面人员伤亡及各种地面设施损坏事件。同时还包括飞机维护、装卸货物及服务用品、航空器加油等活动的安全,以及军用航空器武器、弹药安全等。
3、安防安全:防止发生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和直接危及飞行安全的非法干扰活动,以及防止地面武器误射等。
扩展资料
安全条例
第一条:为了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动以及与民用航空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适用本条例;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民用航空公安机关(以下简称民航公安机关)负责对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检查和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