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
出身于官僚家庭。
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
天圣朝进士。
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
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
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
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
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
后卒于位,谥号“孝肃”。
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
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
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
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