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渡性养老金享受比例
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1.2%; 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30% (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25)×1%。
二、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
其中:R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到1.4%之间,由各地测算后确定;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某中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对统一制度之前实行办法一和办法三的地区而言,本人缴费年限为该地区实施统帐结合、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对原实行办法二的地区而言,本人缴费年限为实施统一制度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