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化粪池设计规范标准(三十年不会满的化粪池)

化粪池设计规范标准(三十年不会满的化粪池)

更新时间:2024-03-13 18:17:04

化粪池设计规范标准

化粪池设计标准

1、城市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装有水冲式大小便器的粪便污水,应直接纳入下游设有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污水管道系统或合流管道系统。在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应建造化粪池。粪便污水和其他生活污水在户内应采用分流系统。

2、化粪池的设置位置应便于5t以上抽粪车的进入,受条件限制地区,至少应满足2t抽粪车的要求。化粪池与其他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受条件限制地区,可酌情缩短距离,但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建筑物基础。

3、化粪池的构造、容积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种的规定进行设计。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化粪池的进出口应做污水窨井,并应采取措施保证室内外管道正常连接和使用,不得泛水。

(2)化粪池顶盖应高于室外地面标高0.05米,顶部通车的化粪池盖板强度应满足汽10级载重车负载要求。

4、其他特殊规格化粪池的设计与建造必须征得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

设计化粪池(贮粪池)其四壁和池底应做防水处理,池盖必须坚固(特别是可能行车的位置)、严密合缝,检查井、吸粪口不宜设在低洼处,以防雨水浸入。

化粪池(贮粪池)宜设置在人们不经常停留、活动之处。化粪池应远离地下取水构筑物。化粪池应根据使用人数和清掏周期选择设计合适的容积。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