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到你原来就读的学校申请开取证明,说明是那年几年级几班,班主任是谁,学校经核实属实后开具证明,你再拿证明去当地教育局查出挡案,给予补办。
需本人持原毕业学校证明到教育局,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证书存根核实属实,予以补办学历证明。
补办流程如下: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