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正高级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对应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十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