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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背景(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背景(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更新时间:2024-02-05 05:07:2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背景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转折,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

发源地是安徽凤阳小岗村。1978年11月24日晚上,小岗村西头的严立华家召开了一个秘密会议,参加会议的有18位农民,这次会议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这个保证书的内容有三条,第一是分田到户,第二是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第三是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其他的小孩养活到18岁。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肯定了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

1982年1月1日,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在我国农村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农民们解决了温饱问题,开始向小康过渡。温饱问题解决后,就需要住的、用的、行的,所以进一步拉动了工业的改革,城市改革拉开了序幕。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一次重要谈话中公开肯定了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当时国务院主管农业的副总理万里和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这一举动表示的支持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农村改革势在必行。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此后,中国政府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中国因此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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