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汽车指标更新条件如下: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车辆年限满15年或行驶里程超过20万公里;
车辆被盗抢:车辆被盗抢或丧失使用价值;
车辆报废:车辆发生重大事故或损坏无法修复;
车辆转移:车辆所有人发生变更,例如车辆买卖、继承等情况;
车辆注销:车辆所有人主动申请注销车辆;
车辆报废补贴到期:享受深圳市车辆报废补贴政策的车辆,补贴期满后需要更新指标。
1、单位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
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可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出申请。逾期提出的更新指标申请,指标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审核不予通过。
2、申请更新指标的单位,登记地址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状态为正常,无欠税,纳税状态正常;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者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效的登记证书,且活动状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