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式入职后,与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同等工资待遇;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的服役(工作)年限在初次定档时叠加计算(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任命为管理、技术等骨干岗位的,发放相应岗位补贴。
2.岗前培训期间(三个月)按照3000元/月/人的津贴标准执行,待培训期满后一并发放;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1个月的,不发放培训津贴;培训满1个月离职的,培训津贴根据实际参训天数按天折算,并扣除伙食等费用。
3.培训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入职满一年后,次年起每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