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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工作要求

护林员工作要求

更新时间:2024-02-28 05:40:51

护林员工作要求

(1)要身体健康。

(2)要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3)有一定农村工作基础和管理经验,因为护林员负有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及时阻止破坏森林资源等责任。

(4)要有相当的护林防火、安全防范专业技术。

(5)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因为护林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其所管护范围内森林资源的安全。

 一、宣传、贯彻我国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引导当地群众提高森林保护意识;

  二.每月在站上班与住宿时间应达到场20天以上,正常休假不超过10天(含回家的时间,但进站必须在上午10时以前),如有法定假和年休假除外。

  三、巡护森林时,应检查进入林区人员是否携带火种或在林区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险隐患就整改,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必要时,及时向分管场长汇报。

  四.保护好护林站房屋,生活用具设施,搞好护林站房屋周边的卫生.

  五、发现火情及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应做到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处置并立即报告。

  六、协助林场工作人员做好营造林调查规划设计和检查验收、林木采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森林病虫害灾情。

  八、保证做到责任区内无侵占林地,盗伐林木严重的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好管理责任区域内的一切资源。

  九、必须保证手机通讯的通畅,尤其在重点防火时期。

  十、应维护管护区林区便道的通畅,加强对来往车辆的检查,发现可疑车辆不能放行,并及时向场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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