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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师基层副高职称评审标准(山东省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量规定)

山东教师基层副高职称评审标准(山东省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量规定)

更新时间:2024-02-02 21:04:03

山东教师基层副高职称评审标准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山东省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山东教师基层副高职称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能力:要求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的教学成果。

2.科研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3.教育管理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和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工作。

4.师德师风:要求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风格。评审标准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的表现,评委会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绩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是否符合基层副高职称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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