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就是夜晚,“禁”是禁止。
宵禁就是禁止夜间的活动。两周、汉代直至隋代都有有宵禁制度。由执金吾负责宵禁,晓瞑传呼,以禁夜行 唐朝承随隋朝实行宵禁制度,夜间禁止上街,只在正月十五和一个特殊的节日,才能上街玩乐。唐朝的《宫卫令》规定:每天晚上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就擂响六百下“闭门鼓”;每天早上五更三点后,就擂响四百下“开门鼓”。凡是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如果是为官府送信之类的公事,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逻者的同意后行走,但不得出城。宋朝取消了唐朝夜晚宵禁的命令。